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霸王条款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释义
    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订立着合同,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等,在一些合同中常会有一些霸王条款,所谓的霸王条款就是排除经营罪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那么霸王条款的效力怎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章程中约定对股东的惩罚性条款效力如何
    有效,《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以及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载体,既赋予股东权利,亦使股东承担义务,是股东在公司的行为准则,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规定,系公司全体股东所预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应合法有效。但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相应决议无效。风险提示:制定公司章程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法律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予以载明。2、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制定公司章程的蓝本。3、制定公司章程,必须充分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进行。4、制定公司章程,必须注意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竞业禁止的条款有哪些
    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3、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是法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法律上进一步的细化,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限内与任职单位展开竞争。
    竞业禁止的条款都有哪些
    竞业禁止的条款有: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禁止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竞业禁止合同的条款有以下这些:1、竞业禁止的范围。2、竞业禁止的期限。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险合同费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以非格式条款为准,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三)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四)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风险提示: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4: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