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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该第三人如何上诉
释义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可以通过主动申请参加诉讼或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参加。《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二、被告与第三人的关系与区别
    1、诉讼地位不同
    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共同被告都是被告的地位。
    2、参诉方式不同
    共同被告是因为被诉而加入到诉讼。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
    3、争议的标的不同
    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被告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三人与本诉的标的不是共同的,同本诉的原、被告均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主张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以外第三人能否主张确认合同无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认为本人对诉讼的标有独立请求权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确认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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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