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报酬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收入;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所得; 9、意外收入。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月或分项计算。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