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离婚时财产未分割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又能否再起诉要求分割这些未进行分割的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此种情况因为是出于夫妻双方本身的疏忽大意,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再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如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处理,或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 对于此种情况,由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 (一)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书》的审查仅仅是形式上的审查,不作实质审查。至于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对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婚姻登记部门自然无从知晓。像这些遗漏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在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 (二)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而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的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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