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扣分要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和是否有违章行为来确定,如果是驾驶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是不扣分的;如果驾驶证在事故发生中有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并承担事故责任,则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销驾照,遭遇禁驾。 1、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有违法情形,就会被扣分。但发生事故不一定会扣分,要看交警根据现场判断是否存在交通违法。 2、扣分与交通事故没有必然的联系。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划分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的。 3、出了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可定要被处罚,处罚的时候会根据事故经过看具体违法了哪一条规定。 如果和对面的车辆相撞,就要要看是否逆行在对方路上,是的话可能要扣分。如果仅是超车或被超车或者前方车相撞,无超速醉驾等其他违法行为,一般不扣分。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步骤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间限制。区分下列情况具体确定: (1)现场调查的,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2)肇事逃逸的,自查获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3)需要鉴定的,自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