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程序处罚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有明确法定依据、处罚较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应遵守出示证件、告知事实理由、听取陈述、填写决定书、交付当事人等程序。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处罚在法律适用上无不同,适用与否需根据犯罪事实认定,简易程序适用于犯罪事实简单的情况,严重情况需采用一般程序处罚。 法律分析 一、简易程序处罚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需要明确的是,简易程序处罚与一般程序处罚在法律适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需要根据法律上的相关规定进行判罚的。另外,是否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一般对于犯罪事实认定简单的可以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罚,但如果犯罪事实严重的,则是需要通过一般程序处罚进行的。 结语 简易程序处罚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有明确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的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需出示执法证件、告知事实、理由和根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将其交付当事人。根据司法解释,简易程序处罚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的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简易程序处罚与一般程序处罚在法律适用上无不同,是否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罚应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严重的犯罪事实则需通过一般程序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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