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财产损害赔偿】非财产损害赔偿概念 非财产损害赔偿是针对民法上的财产损害赔偿而言的。损害,可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有关的损害;非财产损害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无关的、引起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损失的损害。至于两者的法律用语,“财产损害”的用语较为一致,“非财产损害”的用语则有“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等多种,如法国民法仅以损害统称之,判决或学说则称“非财产损害”为“精神损害”;德国民法上以“非财产损害”称之,判决或学说有时也称之为“精神损害”。 鉴于对非财产损害赔偿理论的探讨应以全部构架为重,而不必过于拘泥于语句,以免因辞害义,再加上精神损害与非财产损害均是以财产损害为相对概念,故“非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二者虽然用词不同,但实际上并无差别,其外延和内涵是一致的,但我们在这里采用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哲学中物质与精神的对立性,是为了使我们在法律上的用语与哲学中的用语予以区分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