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供热不达标退费流程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 居民用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告知供热单位。 供热单位自被告知之时起10小时内,应当在10点至14点之外的时段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应当共同签字确认,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 2、自告知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 3、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 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 供暖面积热指标,单位建筑面积的供暖热负荷。同义词采暖面积热指标。供暖体积热指标单位建筑物外围体积在单位室内外温差下的供暖热负荷。同义词采暖体积热指标。热水供应热指标:按使用生活热水的建筑面积平均的热水供应热负荷。 耗热量供热系统中不同类型的热用户系统或用热设备在某一段时间内消耗的热量。年耗热量热用户系统或整个供热系统在一年内的总耗热量。耗热定额生产工艺过程中为完成某一任务或生产某种产品所预定的热量消耗数额。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