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平民族变更要办多久 受理后18个工作日。 二、南平民族变更依据节选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第一百四十四条“年满20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不予办理。更正民族成份,不受年龄限制。”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一)《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设区市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证明。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与申请变更人的关系证明。 三、南平民族变更的时间 南平松溪县东富路96号公安局分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南平民族变更的材料规定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设区市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证明;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与申请变更人的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