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订起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劳动合同签订起止时间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应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截止时间不受法定规定限制。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亲自履行、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以员工入职的实际时间为准,而非签订合同的时间。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签订起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没有超过建立用工关系以后的一个月就不违法,不过,用工关系是从员工入职当天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以签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的,所以,在劳动合同中,员工入职的时间要以实际时间为准。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起止时间并没有法定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建立后一个月内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亲自履行、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因此,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违法,但员工入职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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