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函调与政审不是一回事。档案中没有函调有政审材料,是正常的。函调是指:用书信方式进行调查,是指因有关材料涉及到外地的人员或单位,为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为了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利用信函请求外地有关单位或组织帮助调查的调查方法。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