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托人是否需要签本人名或委托人名? |
释义 |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权益的法律文书,委托人不得后悔委托事项,但可以终止违法行为。委托人承担合法权益内的责任,被委托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委托公证需出具授权书和身份证明。 法律分析 受托人签委托人名字。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委托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后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职责都将由委托人承受,被委托人不承受任何法律职责。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授权书,以及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资料给指定代理人。 拓展延伸 受托人签署文件的合法要求及规定 受托人签署文件的合法要求及规定是指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在签署文件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托人需要确保签署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在签署文件时,受托人通常需要在文件上签署本人名字,并在必要时注明委托人的名字。此外,受托人还应当遵守相关的授权和限制,确保其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受托人签署文件的合法要求及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委托事项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委托人需谨慎选择受托人,并确保委托事项明确。如受托人违背法律,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委托人需自行承担合法权益内的责任,受托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可办理公证手续,需提供授权书及身份证等资料。受托人签署文件需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真实、合法、有效。具体要求因地区和事项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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