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在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子女情况、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约定、支付方式、探视权的约定; 4、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