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和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是出卖人的两项基本义务。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要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瑕疵包括价值上的瑕疵、效用瑕疵和保证品质瑕疵。 一、民法典的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要履行什么义务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要履行的义务有: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