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诅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