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道通行是行人在没有划人行道上通过车行道,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 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的统称。 借道通行为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作为车辆驾驶人,在预见到有人想借道通行时,应当提前减速,合理避让,特别是在路口等交通复杂地段。且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在末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又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借道通行应当遵守的规则是: 1、须借道车辆只准驶入许可借道的道路; 2、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3、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必须确保借道通行时的安全。 综上所述,驾驶车辆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特殊情况下,我们是可以相互借道的,当然了也需要我们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驾驶人考试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