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正式员工在劳务派遣时间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如果是试用期也应当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