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仍需共同承担担保债务? |
释义 | 在担保期间,担保人如果离婚,且担保的债务是个人债务,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在担保期间,担保人如果离婚,且担保的债务是个人债务,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如何划分担保债务? 夫妻离婚后,如何划分担保债务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理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而言,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协商处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根据其个人财产情况,由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尽量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此外,债权人也应了解夫妻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担保期间,担保人如果离婚,且担保的债务是个人债务,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双方应该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在共同债务上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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