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监视居住申请是否可以在法院外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除监视居住申请应当在法院提出。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法院内部进行,因此法律并不禁止在法院外部进行解除监视居住申请。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期限超过三个月的,被监视居住人或其近亲属或者监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或者变更。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 第六十六条:被监视居住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或者变更监视居住时,法院应当组织调查,听取被监视居住人或者其近亲属和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查,并在裁定中说明理由。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四十一条:被监视居住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或者变更监视居住时,应当提供监视居住证明文件和居住证明文件,并写明申请理由。院应当组织调查,听取被监视居住人或者其近亲属和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查,并在裁定中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规定了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在法院内部进行,但并没有明确禁止在法院外进行,因此,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可以在法院外部进行解除监视居住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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