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时加班费怎么计算,职员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
释义 | 计时加班费的计算是按照综合计算的总工作时间减去实际工作的时间来算。职员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加班证明、个人的信息材料等去劳动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一、计时加班费怎么计算 计时工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减去应当工作的时间,然后按照公司的比例来进行支付。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职员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职员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三、加班费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吗 加班费基数包含绩效工资。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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