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两种方法: 第一、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第二、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法律客观: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