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想认定为暴动越狱罪,犯罪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素: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主要分子的组织、规划和指挥下,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越狱;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组成。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罪犯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应当按照暴动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4、主观要件本罪必须以故意为基础,通过暴动越狱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本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但不要求行为人出于同样的动机,只要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与他人共同实施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暴动越狱,仍然决心实施,就可以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