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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后何时能报销?
释义
    工伤费用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报销条件、相关资料要求和申请流程。工伤人员需持工伤证或证明,提供相关资料,经过初审、复核和领款流程后可获得费用报销。注意事项包括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注意就诊医院选择、确保门诊和住院相关单据的准确性。个人原因导致报案耽误或选择非指定医院就诊将影响后期费用报销。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工伤费用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相关注意事项
    1、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没有金额多少的限制要求,要求工伤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个人或单位一定要及时向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反馈信息,以免耽误公司向市医保中心报案的时间(受伤后24小时之内报案有效),因个人原因耽误公司有效报案时间,致使市医保中心不予受理而导致后期的治疗费用无法报销,则由个人负责承担全部治疗及后期相关的医疗费用。
    2、今后在xxx看病治疗的工伤员工要到xx医院和xxxx医院二家医院就诊,其他医院或私人医院、诊所就诊出具的药费单据xx市医保中心不予认可。
    3、到医院就诊的工伤人员特别要求注意事项:
    (1)必须要有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认真填写好自己工作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必须填写自己在公司的参保姓名)、年龄、性别;病历上要求医生一定要写明就诊时间、就诊医院名称、检查诊断结果、治疗意见、辅助检查(x光片、ct、b超等)
    (2)门诊治疗的工伤员工要有门诊医疗收费单据,缴费拿到收费单据后要确认姓名、就诊时间及收费金额是否有误,如果不符则要求医院重新开具收费单据,以免引起后期医保中心在进行审批报销医疗费用时的麻烦;
    (3)住院治疗的工伤员工要有病历、病情诊断说明书、住院医疗收费单据、住院病员每日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结语
    工伤费用报销流程简要如下: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登记;出院后持相关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初审、复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注意事项: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以免耽误报案时间;治疗费用报销无金额限制;在指定医院就诊;注意门诊病历和医疗收费单据的准确性;住院治疗需提供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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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2: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