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单位辞退1年后还可以要赔偿吗 |
释义 | 主动辞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因以下情形主动辞职后能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拓展延伸 员工被单位辞退1年后,能否依法主张赔偿权利?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被单位辞退后,是否能在1年后主张赔偿权利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看辞退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是否存在违法解雇行为。其次,要考虑辞退后是否已经通过和解、仲裁或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了赔偿问题。如果没有解决,员工可以在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权利。然而,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时间限制、证据保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员工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维护权益。最重要的是,员工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被单位辞退后,是否能在1年后主张赔偿权利需要考虑多个因素。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时间限制、证据保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员工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维护权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最重要的。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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