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证明怎么开,在哪办 |
释义 | 一、监护证明怎么开,在哪办 监护证明应当去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二、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 从上述内容可以得知,监护人证明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未成年人监护证明,一种是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证明,不同的证明在不同的地方开具,未成年人监护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证明在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形式也略有不同。 三、法律对监护人的顺序有何规定 法律对监护人的顺序的规定是:《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四、精神病人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呢? 第十七条【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监护人证明要去当地部门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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