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不一定可以兼得,只能说并不冲突。如因交通事故受伤,但也属于工伤,受伤者可要求对方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残疾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经劳动能力鉴定,伤者也构成残疾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补助、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