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临夏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收费吗 不收费 二、临夏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受理条件 (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2.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3.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二)《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培训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 第四条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 3.具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满足培训要求的训练场馆、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 4.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没有故意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 5.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政法机关、军队或者教育培训的工作经历。 第五条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填写《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 1.设立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培训机构名称、培养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 2.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归属;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