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一、办理房产分割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房屋分割登记办理条件为: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材料记载的一致; 2、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真实、有效; 3、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一致; 4、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5、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1)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2)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3)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记载冲突的; (4)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5)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6)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7)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权利的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什么 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生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添附及善意取得等,其中生产是最常见的一种,人们通过辛勤劳动取得产品,这种获取所有权的方式最基础。对于无主遗失物,他人拾到后,在无人认领的情况下也能自己占有。 1、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生产和获取孳息。通过生产而取得产品的所有权是一种原始取得,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始取得方式。 2、先占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 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故不得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 3、添附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形成一个新的财产的事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方式。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 4、拾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失散的饲养动物也被视为遗失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或者所有人抛弃的物,也不是因受他人侵害而丧失占有的物,而是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三、房屋买卖二手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是合法、自愿签订的合同,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依法受法律保护。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件:(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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