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程序是否具有针对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程序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针对性?目前法律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的所有权。一切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征收前组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报批征收单位和财政部门。征收单位应当按照评估结果确定具体赔偿方案,并在公告中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单位应当按照评估结果,合理确定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在公告中予以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前,应当组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向社会公布。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屋征收单位提出复议或者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征地补偿程序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并且需要公示。但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存在针对性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