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以下这些条款:1、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2、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条款有哪些 1、 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2、勘察人的勘察范围、进度、质量;3、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4、 勘察成果的进度及资料份数;5、 勘察费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6、 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条款;7、 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鉴定事项及其他事项。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条款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我国《仲裁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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