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的条款都有: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二、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合同欠款纠纷怎么办 1.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3.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4.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