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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扣12分开车是无证驾驶吗
释义
    被扣12分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法律依据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无证驾驶将扣留车辆,并处罚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还可能被拘留十五日以下。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同样受罚。逃逸行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损失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致人死亡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被扣12分开车是无证驾驶吗
    属于无证驾驶。
    第一:驾驶证被扣光12分,不能再驾驶车辆。
    第二:扣满12分要进行学习和考试。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培训7天后,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考驾照的人一样,只考科目一,也就是理论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人,则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第三:被扣12分以后,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的结果就是不出事,一出事要拘留,全责,保险公司不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资格暂时停止,这时驾驶车辆的话,被交警部门查核属实,相当于无证驾驶将扣留其车辆,并按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二、无证驾驶拘留处罚流程
    (一)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二)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可能会被处以拘留,也可以不被处以拘留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无证驾驶逃逸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满12分,将被扣留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的后果是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拘留、全责以及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后果。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可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对于无证驾驶逃逸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甚至更严厉的刑罚。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切实遵守驾驶证的使用规定,以确保交通安全和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八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三条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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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8: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