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行人的责任划分 |
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即使非机动车方和行人有过错,也只能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无需赔偿机动车的损失。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体现在严格责任原则下,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是原则,减轻责任是例外。非机动车方和行人只有在证明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或证明其违反交通规则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法律分析 一、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如何归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这与过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的过错责任原则不同,体现了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适用严格责任场合,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是原则,减轻或者免除责任是例外。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实现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可以有两种方式: 第一,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 第二,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存在过错。在第一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二种情况下,要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当事人各方行为对造成事故损失原因力的大小来具体确定减轻责任的幅度。 二、行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撞死亡怎么处理 公民应该在马上上有专门的人行道,那要是不走人行道被车撞死,无过错车辆要承担多少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可以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承担的责任不是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即便非机动车方和行人有过错,也只能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而非机动车方和行人无需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这一规定体现了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机动车一方想要减轻或免除责任,需证明交通事故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或者证明他们违反了交通规则。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的幅度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损失原因的贡献程度来确定。对于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撞死亡的情况,无过错车辆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有证据证明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五条 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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