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年费的滞纳金怎么算 |
释义 |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在申请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每一年专利权人都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专利年费。一般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但要是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一、外观专利权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消该声明。 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时,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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