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保证期是多久? |
释义 |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的确定一直存在争议,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常常存在矛盾。虽然相关法律未明确定义,通常认为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即为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是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根据我国规范,普通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重要建筑为100年。建筑工程的实际使用年限取决于经济寿命而非技术寿命。具体保修期限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不同工程有不同保修期限。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虽然相关法律未作严格的定义,但通常我们会认为“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就应该是“设计使用年限”。可现实“项目合理使用年限”与“设计使用年限”却常存在矛盾。“设计使用年限”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一个标准。在我国,工程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应由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只需正常维修(不需大修)就能完成预定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根据目前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分四类,其中,普通建筑的使用年限为50年,重要建筑为100年。建筑工程的实际使用年限是自其建成到报废或拆除之间的年限。按建筑工程报废、拆除等的原因,可分为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当建筑主体结构虽尚未破坏,但已严重损坏、功能退化或已过时,使得建筑工程虽尚能继续使用,但已不经济,因此,合理使用年限应按经济寿命而不是按技术寿命加以确定。具体项目建设方对“项目使用年限”多为自己的一个预期年限,有时也常受城市规划的影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结语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关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的说法不一。然而,实际上,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应当等同于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只需正常维修即可完成预定功能。根据我国工程设计规范,普通建筑的使用年限为50年,重要建筑为100年。此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有助于减少施工方和使用方之间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