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概念和特点。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父母是原农村或外地户口,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的人员。进城务工子女则是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市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户口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即是指这些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随父母一起迁入城市生活和学习。 法律分析 1、指你父亲或母亲是原农村或外地户口,如今是进城务工的人员,在务工所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的。 2、进城务工子女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你父亲或母亲是原农村或外地户口; 4、如今是进城务工的人员,在务工所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 5、并交了各种保险的如今他们的子女也随父母一起迁入城市生活和学习,这些孩子就叫随迁子女。 拓展延伸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权益保障措施有哪些?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权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在教育方面,政府普遍推行义务教育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提供资助政策,如助学金、奖学金等,帮助他们解决学费、书本费等经济困难。在医疗方面,他们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确保他们在成年后能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充足的社会保障。此外,还有一些特殊保障措施,如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总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权益保障措施旨在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结语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权益保障措施旨在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政府通过推行义务教育政策、提供资助政策,确保他们接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教育;在医疗方面,他们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服务;而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加强对他们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障,确保他们在成年后能够有稳定的工作和充足的社会保障。此外,还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特殊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这些措施旨在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全面的保障,让他们能够在城市中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实现自身的梦想。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条 工人退休、 退职后, 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 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 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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