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绝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以下6种情形之一: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三)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适用存疑不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案件经过补充侦查; (二)定罪证据不足; (三)不符合起诉条件。 刑事案件不起诉程序为: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 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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