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上户口到女方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小孩上户口到女方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正常合法出生以及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弃婴,都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二十二条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第二十三条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 第二十四条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第二十五条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离婚证》; (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二、外地户口上幼儿园需要什么证件 在坚持“就近入园”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各区域登记情况,结合各园(包括民办园)资源的可容纳度,确定学区范围。首先满足同时具有镇区户籍和房产证,或户口挂靠在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的(同时具有镇区户籍和房产证)幼儿入园。其次在班额和学额尚有空余的情况下,解决持有房产证或持有购房合同且已全额付清房款的幼儿入园。 三、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四、孩子户口在女方父母不在家怎么给小孩上户口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