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江市权限内森林资源转让许可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九江市权限内森林资源转让许可需要哪些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 2申请者为森林资源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且有可以依法转让的森林资源; 3权属明晰,没有争议; 4森林、林木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经营剩余期限。受让人再行转让森林资源的,应当告知原转让人,并不得超过合同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原转让人的合法权益;剩余期限低于转让林种的生长周期或者一个轮伐期的,不得再转让。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九江市权限内森林资源转让许可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3.林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及地形图、林种、树种、林龄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受让的森林资源用途说明 5.批复文件 三、九江市权限内森林资源转让许可如何办理 受理 1、办证大厅接收并审查材料,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如材料合格,办证大厅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3、如材料不全的,办证大厅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发放《补正告知书》。如补正后材料仍不齐全,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审查,审查各项资料。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决定许可或者不予许可。 制证发证,制发《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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