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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在午休时因脑血管瘤丧生,能否认定为工伤?
释义
    工伤范围与申请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事故伤害、职业病、工作期间外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情形。突发疾病死亡、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伤、军队退役伤残等也可视同工伤。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申请书、医院诊断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企业未按规定申请时限,个人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但有时效限制,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是工伤引起的脑死亡超过48小时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属于工伤的范围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个人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个人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引起的脑死亡超过48小时可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申请工伤认定时,个人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指定医院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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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