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一般情况下资不抵债破产的主要原因,而破产后清算是最常见的做法,各国对于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有很大的不同,通常有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方式,我国采取的主要是概括式的方式,破产之后可以对破产财产及时进行清算。 一、开发商破产重整是好事不 不是好事。所谓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整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通常,债权人们不得不同意经理们的重整方案。因为,一旦立刻让企业破产,实施财产清算,企业的财产可能所剩无几,而经过重整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产生出丰厚的利润。面对这两种选择,债权人很难不让步。破产重整,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解体,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整。 二、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年金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如果企业只是暂时亏损,企业年金是可以暂停缴纳的。之后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继续缴纳,甚至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其二,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倒闭,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部分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全都归个人所有。 三、破产清算期间能离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公司破产清算期间也可以离职,但是值得提示的是:公司在宣告破产后,紧接着就是进行破产清算程序,清算后公司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此时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自然也要解除,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所以建议清算后离职,可以拿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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