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开庭审理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开庭需要注意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依照一审程序审理的,依照二审需要对事实证据审理的,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可能会加重处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具体规定》第五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刑事申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申诉的注意事项:第一、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第二、申诉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呢也应当受理。第三、申诉人对于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影响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第四、对刑事案件申诉呢是有次数限制的,一般来讲呢只有一次。第五、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呢应当予以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立案。第六、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予以驳回。第七、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过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立案。 审理开庭审理的程序 开庭审理的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流程有哪些 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下期再审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可以开庭审理的有: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 (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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