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享受遗属补助需要哪些证明
释义
    该文章详细阐述了享受遗属补助和申请低保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享受遗属补助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低保时需要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统战对象身份证明、华侨身份证明、因公致残返城知青身份证明、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和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
    法律分析
    一、享受遗属补助需要哪些证明?
    1.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 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 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 对于外省市户籍人员,还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 如果遗属对象为子、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则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申请低保时应提供的证明有: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统战对象身份证明
    (4)华侨身份证明
    (5)因公致残返城知青身份证明
    (6)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7)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结语
    享受遗属补助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对于外省市户籍人员,还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申请低保时需要提供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统战对象身份证明、华侨身份证明、因公致残返城知青身份证明、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3: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