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宁出入境通行证签发需要什么资料 因国籍冲突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材料 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申请出入境通行证材料 大陆居民赴台湾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无法入境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材料 二、南宁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受理条件 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本自治区内流动的本自治区居民(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南宁市暂住满一年(含)以上人员,可就近在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三、南宁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