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共有财产可被法院强制执行,但需根据法律规定执行。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需共同承担。被执行人有权回避执行人员、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被执行人财产包括收入、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财产权益等,需报告财产变动。被执行人可提起诉讼,对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被执行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是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的话,是可以执行的。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只要债务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这时候如果法院判处强制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还款,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方可以证明这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在约束债务的时候也属于个人行为的话,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在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就不能用共同的财产来还款了,强制执行也是不能用这部分资产的。 二、被执行人有哪些权利? 1、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 2、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就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有什么?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被执行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被执行人拥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权利;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拥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对人民法院作出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在夫妻共有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一系列权利,如申请执行人员回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等。同时,被执行人还有权提出执行行为的异议,并在必要时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包括收入、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财产性权利等,被执行人应及时报告财产变动情况。在夫妻共有财产被执行时,被执行人有权保护自身利益并依法行使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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