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多分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无过错方不一定能分得更多财产,还要看是不是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方的过错是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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