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中过错方对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双方可协商分割,如协议不成,法院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共有财产才能分割,法院倾向无过错方。离婚起诉材料准备:原告向法院提交两份离婚起诉书,如有困难可口头起诉,法院记入笔录。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律分析 一、离婚中过错方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1、离婚中过错方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起诉材料准备几份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结语 离婚中过错方对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通常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有财产才可分割,法院会适当倾斜对待无过错方,少分过错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起诉书一般提交两份,口头起诉也可,法院应告知对方。起诉状副本应在立案后五日内发送被告,被告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诉讼费用的负担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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