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少分吗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一般会少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 损害赔偿 :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过错方离婚分多少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中过错方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中过错方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适用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给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或者将财产优先给予无过错方使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