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房屋的租赁合同如下: 1、协商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