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考新规实施后考试预约次数如何计算 |
释义 | 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重新预约考试。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提示:新规实施前已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为不合格。 一、2012年科目三报考了3次2013是不是只剩下两次机会 元旦之前已参加的考试次数不纳入新的考试限制次数。2013年,一共有五次预约考试机会,每次预约考试可以补考一次。 二、2013年元旦后所有科目都要开始新规定吗 通过的科目不作废,没通过的科目按照新规考试,费用不会增加。不过驾考新规定中科目二、科目三各有十次考试机会,十次都考不过,其他各科成绩作废。 据123号令新规定: 1.每个科目的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不过的要重新预约考试; 2.驾考的准考证明有效期从两年延长为三年; 3.三年内,科目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就是说,算上补考,科目二、科目三各自都只能有十次考试机会),最后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全部作废; 4.科目一和科目三的理论考部分(新推)没有预约考试次数限制; 5.科目三理论考(新推)不合格的,已通过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6.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二十天缩短为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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